蘇州市地下綜合管廊安全保護區內建設項目監管審查辦理指南
一、辦理依據
(一) 《城市地下綜合管廊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標準》(GB51354-2019)
(二)《城市綜合管廊工程技術規范》(GB50838-2015)
(三)《蘇州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
(四)《蘇州市地下管線管理辦法》(蘇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1號)
(五)《蘇州市地下綜合管廊安全保護區內建設項目審查與監管制度》(蘇管廊[2021]25號)
二、辦理范圍及對象
(一)辦理范圍:在地下綜合管廊(在建、運營)保護區內從事新建、改建、擴建等的工程建設項目。
(二)辦理對象:項目建設單位
三、辦理流程
(一)材料準備
填寫申請表,按照要求準備材料和送審公函,電子文件須刻制光盤。(公函格式、申請表參見附件)
(二)辦理材料說明
1.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報審時,需提供以下設計文件(紙質1份,光盤1張),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資料:
(1)設計說明書及設計圖紙;
(2)地下管線、地質勘察資料;
(3)相關設計計算書;
(4)必要時需提供建設項目對地下綜合管廊的安全影響評估報告;
(5)建設項目單位組織的專家審查意見及落實情況。
2.建設項目施工方案(含監測方案)報審時,提供以下資料(紙質1 份,光盤1張):
(1)經監理批準的正式施工方案(應包含對地下綜合管廊專項保護方案)
(2)建設項目及地下綜合管廊保護的第三方監測方案
(3)建設項目單位組織的專家審查意見及落實情況
(4)與管廊公司簽訂的管廊保護區內建設項目安全協議
(三)材料預審
1.受理部門:蘇州城市地下綜合管廊開發有限公司安全生產部
2.受理地點:蘇州市姑蘇區虎阜路388號304室安全生產部
3.受理時間:9:00-17:00(周六周日、節假日除外)
4.聯系電話:13962185886(鄧)、17712627989(郭)
四、注意事項
(一)管廊公司對材料進行審查時,如有必要查驗原件時,項目建設單位應予以配合。
(二)建設項目報審時,安全生產部首先對所提交的材料的完整性進行預審。預審通過的項目由安全生產部將函件送至管廊公司總師辦;預審未通過的項目退回補充材料。
(三)建設單位應積極配合管廊公司各階段的審查工作。對于管廊保護專項涉及、施工和監測方案,需要組織專家評審會的建設項目,專家名單須經管廊公司認可,會務由建設單位負責。
(四)建設項目施工方案(含監測方案)回復前建設單位須與蘇州城市地下綜合管廊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安全協議。
(五)管廊保護區內建設項目安全協議簽訂20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須向管廊公司繳納安全保證金30萬,項目結束并出具監測總結報告后,退還管廊保護安全保證金,涉及扣款的,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六)若建設項目未辦理管廊保護手續擅自施工,將由蘇州城市地下綜合管廊開發有限公司按照蘇州市相關規定上報監管部門,建設單位應承擔違規施工引起的全部責任。
附件1:公函、申請表.doc
附件2:建設項目申報所需資料要求.doc
附件3:建設項目審查與監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