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 關于印發《城市綜合管廊工程投資估算指標》(試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國務院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27號),推進城市綜合管廊工程建設,依據《城市綜合管廊工程技術規范》(GB-50838-2015),我部組織編制了《城市綜合管廊工程投資估算指標》(ZYA1-12(10)-2015)(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和有關建議請及時反饋我部。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進一步補充細化綜合管廊造價指標,為綜合管廊建設提供更完善的計價依據。
《城市綜合管廊工程投資估算指標》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5年6月15日
附件:
城市綜合管廊工程投資估算指標
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部署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
新華社 北京7月29日 電國務院總理李克強7月2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擴大公共產品供給、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等工作。
會議指出,針對長期存在的城市地下基礎設施落后的突出問題,要從我國國情出發,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在城市建造用于集中敷設電力、通信、廣電、給排水、熱力、燃氣等市政管線的地下綜合管廊,作為國家重點支持的民生工程。這是創新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舉措,不僅可以逐步消除“馬路拉鏈”、“空中蜘蛛網”等問題,用好地下空間資源,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滿足民生之需,而且可以帶動有效投資、增加公共產品供給,提升新型城鎮化發展質量,打造經濟發展新動力。
會議確定,一是各城市政府要綜合考慮城市發展遠景,按照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編制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專項規劃,在年度建設中優先安排,并預留和控制地下空間。二是在全國開展一批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示范,在探索取得經驗的基礎上,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域新建道路要同步建設地下綜合管廊,老城區要結合舊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等統籌安排管廊建設。已建管廊區域,所有管線必須入廊;管廊以外區域不得新建管線。加快現有城市電網、通信網絡等架空線入地工程。三是完善管廊建設和抗震防災等標準,落實工程規劃、建設、運營各方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建立終身責任和永久性標牌制度,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運行,接受社會監督。四是創新投融資機制,在加大財政投入的同時,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貼、貸款貼息等方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管廊建設和運營管理。入廊管線單位應交納適當的入廊費和日常維護費,確保項目合理穩定回報。發揮開發性金融作用,將管廊建設列入專項金融債支持范圍,支持管廊建設運營企業通過發行債券、票據等融資。通過城市集約高效安全發展提升民生福祉。
會議認為,通過改革創新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對于推動現代服務業發展,增加就業和居民收入,提升人民生活品質,具有重要意義。為此,一要改善旅游消費環境。支持加強中西部地區支線機場、連通景區道路、停車場、旅游廁所等建設,規范旅游市場價格和經營秩序。